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党性修养,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持和增强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校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乐投在线民主评议党员暂行办法(试行)》(组发〔2009〕11号),现就乐投在线(中国)做好2014/2015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1.凡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共党员都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中共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不定等次。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总的要求,是评议党员是否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是否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基本内容是: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乐投在线发展献计献策。
2.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坚持业务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努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是否坚决执行乐投在线党委的各项决议,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乐投在线的改革,维护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乐投在线集体利益。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乐投在线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修养,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廉洁自律,坚决同各种不良现象做斗争。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关心群众的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积极参加党内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是否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和发挥“三育人”作用。
每个党员要认真从以上各方面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步骤是: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各党委(党总支)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前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激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自觉性,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
第二阶段:自我评价及征求意见阶段。党员要按照党章要求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撰写自评意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要采取适当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在民主评议阶段开始前,通过适当方式把群众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
第三阶段:民主评议阶段。各党支部在党员自我评价、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大会,采取逐个党员评议的方式进行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既肯定成绩,又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其明确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团结同志。评议中党员人人平等,要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评议时,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第四阶段:考察评定阶段。支委会应对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拟定党支部评议意见,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上报所在党委(党总支)进行审核。各党委(党总支)将评议情况汇总后,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党委组织部。党支部评议意见要向党员本人反馈。对评议不合格党员,还要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
第五阶段:深入整改阶段。党支部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和措施。各党总支要总结民主评议情况,通报评议结果。对民主评议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将评议情况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评议不合格党员要进行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要再次经过党支部大会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乱纪问题,要按照组织程序,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等次
(一)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数不应超过本党支部正式党员数的3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
1.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2.违反有关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党的组织观念淡薄,导致不能坚持党性原则或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在党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在评议过程中歪曲事实、弄虚作假的;
6.其他应当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抓好,督促落实,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工作。
2.各党支部要注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3.本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6月15前结束(可与学年党内评先评优工作同时进行),各党委(党总支)统一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王城校区行政办公楼408#,电话 65928020),同时将上报材料电子文档发到以上相同文件夹。
中共洛阳理工乐投在线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