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现开展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批准组建或验收通过的2024年以前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
二、报送内容
(一)工作报告
1.2024年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及转化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服务和孵化企业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等,要有案例、数据作为支撑。
2.2025年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计划等。
3.根据管理办法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工作报告提纲见附件2)
(二)运行情况调查表
《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将作为下一步运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院部、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并于3月14日前将《工作报告》及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处221室,同时年度工作报告电子版材料(Pdf盖章扫描版)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联系人:王海潮 联系电话:65928307
附件1: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乐投在线).xlsx
附件2:年度工作报告提纲.doc
附件3: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