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投在线志愿时长管理条例


总则

1.为规范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立德树人,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乐投在线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青协”)及各个学院青协,我校各级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及社团等单位承办,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时长录入,均适用本办法。

3.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范围内负责与志愿时长录入有关的工作并与校青协对接,录入应当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及时,严禁弄虚作。

4.学生志愿服务,是指我校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 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5.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要求及流程

1.我校学生志愿者需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并具备参与志愿服务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2.所有学生志愿者向学院提交申请后,在“志愿云”系统上注册登记,并遵循“一人一号”原则,最后由学院团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3.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时享有自愿加入或退出志愿者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相关教育培训、获得真实准确信息、享有安全保障等权利,有权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 学生志愿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规定,接受相关安排,进行保密、维护各方形象的义务志愿服务。

时长录入

1.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60 小时,专科生不少于 40 小时,以最终志愿时长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2.以服务次数记录的志愿服务,未记录具体时数的,依照每次不超过 2 小时计算;以服务天数记录时长的志愿服务,未记录具体时数的,依照每天不超过 8 小时进行计算;连续超过15天的长期志愿服务项目,无具体记录天数,次数,时数的,最高不得超过30小时。

3.参与校外志愿服务的服务时长,由相关志愿服务活动主办方出具相关志愿者服务证明,学生志愿者需交由校团委或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认定,通过后给予记录。

4.志愿服务项目时长录入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有效期志愿服务时长将不再到志愿云系统上进行补录和志愿者工作证上添加。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报名志愿时长添加导致志愿时长在规定时间内未录入,则不进行补加。

5.我校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其时长以志愿云系统记录为准

6.对于我校学生开展假期志愿服务活动所对应时长将在对应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校,院两级青协组织负责审核录入。在规定给时间内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同学其志愿时长不予录入。(证明材料需按学院通知标准出示)。

7.我校学生组织开展志愿活动需按要求填写《志愿服务团体活动申请表》,《非志愿服务团体活动申请表》。提交纸质版材料到校青协办公室。

材料提交时间:每周四下午1430---1630

材料提交地点:王城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开元校区大学科技园三楼。

8.志愿服务团体:在我校“志愿云”系统中有团体账号的部门,其志愿活动在“志愿云”系统上申请由校青协审核通过后立项,自行添加相应志愿时长。

非志愿服务团体:未在我校“志愿云”系统中有团体账号的部门,其志愿活动在提交纸质版《非志愿服务团体活动申请表》后,有校青协负责活动立项,添加相应志愿时长,

9.每年对我校注册志愿者进行星级认证:

(一)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100 小时的,认 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二)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300 小时的,认 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三)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600 小时的,认 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四)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1000 小时的, 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五)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1500 小时的, 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审核管理

1. 校青协负责审核志愿时长录入情况。

2. 校、院(部)青协应及时记录志愿时长录入情况。

3. 校、院(部)青协举办的志愿活动的志愿时长录入工作,由校、院(部)青协自行负责、上级团组织负责审核监督。

4.志愿者应当妥善保管志愿时长证明,如有丢失, 原则上不予重开证明。

附则

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乐投在线委员会所有。

2.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