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了加强放假期间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安全及校园稳定,现就假期学生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 4月8日(星期日)起执行春夏季作息时间。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二、加强假期值班:
1、各学院放假期间要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2、各公寓晚间值班人员要准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了解情况。
3、各学院将假期值班表于4月2日17:00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严防电话诈骗、传销诱骗及校园宗教活动的渗透;外出要乘坐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教育学生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切勿向他人出借身份证及复印件,谨防对待各类网络贷款,不超前消费。
2、严格考勤制度。学生离校外出或回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如实登记去向由辅导员汇总学院备案后方可离校,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其所带学生在放假期间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禁止学生以个人名义或旅行社代理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严禁各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4、放假期间,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不得在宿舍内赌钱、酗酒,宿舍内不许留宿校外人员,严禁晚归、夜不归宿。
5、放假期间严禁学生到江河沟渠等危险区域游玩,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6、要求学生按时返校,各学院在假期结束后要及时清点返校学生人数,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如有问题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30日